本網(wǎng)訊(通訊員 鄒國霞)為進一步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漢陰縣建立了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金,并制定了《漢陰縣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金使用管理辦法》。
欠薪應急周轉金是因為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農民工臨時生活困難時,用于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的應急周轉資金。原則上,按照我縣本年月最低工資標準數(shù)額一次性墊付勞動者生活費,墊付月數(shù)最長不超過3個月;如有特殊情況,經縣政府核實批準,可適當提高墊付標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
縣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周轉金50萬元,因特殊情況可適當補充。此項資金的設立,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農民工欠薪所帶來的負面社會影響,緩解社會矛盾,為日后建立解決農民工欠薪的長效機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